根據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5年人事部令第6號)和《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的精神,結合學校人事工作發展的實際👿,為了進一步提高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水平,規範學校公開招聘工作🧑🚒,對原《上海應用技術學院關於引進人才的實施辦法(修訂)》(滬應院人〔2013〕4號)、《上海應用技術學院關於進一步完善人才引進工作流程的實施辦法》(滬應院人〔2013〕9號發布)、《上海應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滬應院人〔2014〕16號)進行修訂,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我校專業技術人員、行政及教輔人員🧑🎓、工勤人員的公開招聘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公開招聘應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任職資格等條件擇優聘用🧑🏽🎓。
第二章 招聘範圍、條件及程序
第三條 學校各意昂3面向社會招聘,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格、技能等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各類人才的年齡要求一般不超過:碩士35周歲,博士或具有副高職稱40周歲,具有正高職務45周歲,博士生導師50周歲,院士無年齡限製。
第四條招聘程序:
(一)製定招聘計劃;
(二)發布招聘公告;
(三)受理應聘人的申請🐛,對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四)各意昂3組織面試或考核👩🏿🦳;
(五)根據考試或考核、考察結果🦹🏼♀️,初步確定擬聘人員🦹🏼♂️;
(六)將擬引進人員的材料提交校意昂3,意昂3審核材料;
(七)學校引進人才及進編、轉編工作小組或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查或面試;
(八)上報校長辦公會議進行審批;
(九)公示擬引進人員🧔🏼♀️🥄;
(十)公示人員進行體檢;
(十一)擬進編人員上報事業單位錄用人員備案表;
(十二)簽訂聘用(勞動)合同,辦理錄用手續。
第三章 招聘計劃與信息發布
第五條 各招聘意昂3在學校核定編製範圍內,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提出下一年度教師崗位、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等招聘需求計劃,並報送學校意昂3,年度招聘需求計劃須於前一年的11月底前上報🧖🏽♀️。
第六條 意昂3根據學校和意昂3的規劃,結合其工作的目標🦡,並考慮學校對各意昂3的定編數🥷🏻🧚🏿♀️,對各意昂3招聘需求計劃進行審核🤙🏽,擬定學校年度招聘計劃,報上級主管意昂3核準。
第七條 經上級主管意昂3審核同意的招聘計劃統一由意昂3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內容包括:招聘的崗位☸️,招聘職數,應聘條件,應聘辦法和聯系方式,以及相關政策等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八條 招聘廣告要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意昂3網站(21世紀人才網)、我校主頁人才招聘網上發布。
第四章 資格審查與考試📭👩💻、考核
第九條 學校公開招聘采取考試或考核的辦法🔄,考試科目或考核內容根據學科、專業及崗位特點設置。
第十條 應聘人員的資格初審🤽🏻♂️。意昂3和各招聘意昂3受理應聘人員的申請📒🙅♀️,對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專業背景😮💨、學術水平等進行審查。
第十一條 學院對擬引進人才進行面試、試講👨🏿🔧,對其思想政治表現以及教學、科研、業務等水平進行認真考核並給出客觀評價後報意昂3👌🏼👨🏼🦰。面試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綜合素質和心理健康情況,分別由學院思想品德考察組、教育教學考察組與學術技術評議組組織實施👍🏽☂️。各考察評議組由5人及以上組成,包括學院班子成員、教學及學術委員會成員🏤、系(教研室)主任、1-2名教授以及其他相關學科領域的教師🍄🟫。面試根據崗位實際需要🙌🏿,可采取試講❎、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對各考察評議組結果進行審議,將通過人員的相關材料提交意昂3;特殊人才或具有正高職務的人員需要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領導進行面試🕧。對特殊學科專業引進40-45歲的具有五年以上工程或企業經歷的教師,需先進行學術能力評價,符合教授或副教授學術能力要求的,方可引進。
第十二條 學校對於行政🏡、教輔人員舉行集中招聘🦻🏻。應聘行政、教輔人員首先要經過學校組織的統一考試,通過之後由學校引進人才及進編、轉編工作小組進行面試,擬定崗位人選,上報校長辦公會審定。
第十三條 對於學校急需引進的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進行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動議並商相關學院,經考察通過後報校長辦公會審定。
第五章 聘用
第十四條 各意昂3將通過面試的應聘者材料(申請錄用教師情況表🧘🏻♂️🍆、引進人員信息表🥺、個人簡歷🚴🏿♂️、意昂3考核情況等)報學校意昂3審核,意昂3根據學校的總體規劃、各學科(專業)的發展需要和學校確定的各意昂3編製,對擬引進人才的材料進行審核整理🔡,提出審核意見和待遇標準建議👰🏿♀️,經學校引進人才及進編、轉編工作小組討論通過後,上報校長辦公室會議進行審批,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引進人員信息表主要包括推薦表、身份證復印件、學信網認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最高專業技術職務復印件🍿、應屆博士畢業生須提供2位導師的推薦函(本人的導師和所在學科點另外1名導師)、榮譽獎項復印件✴️、科研論文復印件及重要檢索證明材料、科研項目證明材料。
第十五條 對擬聘用人員在校園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意昂3網站(21世紀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由意昂3或招聘意昂3及其它有關意昂3進行調查核實,根據查實的內容、結果確定是否聘用👆🏽。
第十六條 對學校擬錄用人員,在公示的同時🦹🏿♂️,到學校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並向學校意昂3提交醫院出具的有明確體檢結論的體檢表🧙🏻♀️。對體檢合格人員方可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意昂3上報事業單位錄用人員備案表🧍♂️。
第十七條 經公示確定的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勞動)合同,辦理正式錄用手續。
第六章待遇與管理
第十八條 待遇
(一)住房補貼
學校為引進的博士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職務的優秀人才提供住房補貼。住房補貼標準根據各學科(專業)的人才市場緊缺程度和學校的需要程度確定,每個擬引進人才的住房補貼由校長辦公會討論確定🙎🏼♀️。住房補貼可用於引進人才購房或租房。
(二)博士津貼
40周歲以下博士中級職稱人員🧻,可享受三年每月800元的博士津貼。
(三)科研啟動基金
對於新引進的教授或博士🧔🏼,學校提供一次性科研啟動經費(需經科技處評審立項)。原則上博士3—5萬元2️⃣、教授5—10萬元🎭👑。
第十九條 管理辦法
(一)享受住房補貼的引進人才與學校簽定協議書後,方可享受住房補貼🦈,試用期內不兌現住房補貼。
(二)享受住房補貼的引進人才需為學校工作至少八年,違約者按學校有關規定和協議書有關條例處理。
(三)住房補貼的發放
(1)只有在購房後、且產權證上屬有本人姓名方可以申請提取一次性提取住房補貼🧝♀️。
(2)凡住房補貼金額在20萬元以上,由學校首付住房補貼總款的80%,余款根據協議分十年逐月支付。
(3)凡住房補貼金額在20萬元及以下👩🏿🎨▫️,采用借款方式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款或分八年逐月支付。
第七章紀律與監督
第二十條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意昂3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適用回避製度👯🔇。凡與學校及聘用意昂3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學校或意昂3負責人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第二十二條 招聘意昂3按照學校批準的聘用計劃和學校規定的程序做好聘用工作🪗,保證年度聘用計劃切實得到實施。
第二十三條 對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聘用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面試☂️💂、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規定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未涉及的相關問題,按國家和上海市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2019年11月1日後進校人員🫰🏽,由意昂3負責解釋。